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是政府針對經濟條件不足,且經地方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的家庭,按月發放的現金給付,作為家庭日常開銷,以減少低收入戶家庭生活壓力。審核時通常會評估家庭總收入、家庭人口數、動產及不動產價值,和家庭成員工作能力等條件。
除了日常開銷,教養孩子也是一筆龐大的支出,因此政府也針對低收入戶家庭中的兒童與就學子女分別提供補助。其中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為按月發放的現金給付,支應孩子成長所需的費用;而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則針對就學中的學生設計,維持其就學期間的基本生活開銷,讓學生得以安心完成學業,保障受教機會的公平。
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的對象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、且家庭經濟狀況符合低收入、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相關標準的民眾,並採按月發放。除了協助其維持基本生活,也能有效減輕因身心障礙產生的額外開銷與負擔。實際補助條件需依各地方政府規定為準,且未重複領取其他性質相似補助者方可申請。
針對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且經濟弱勢的65歲以上長者,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,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,減輕長者經濟負擔,維持有尊嚴的晚年生活。這項津貼領取資格由地方政府審核,如同時符合其他性質相近的社會福利補助資格,將擇優發給。
最後,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,照顧的是那些生活處境最為脆弱的孩子,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子女、單親、因生育而陷困或家庭功能不全的兒少。這項補助由地方政府社會局核定資格,按月提供生活扶助,為這些在成長過程中缺乏穩定支持的孩子,建立基本的生活保障。